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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3/13 14:31:51 点击数: 3647 次

 

 

 

转发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

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2012-03-13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考核及调整对象、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考核。材料上报时间截止3月15 日。

要求:1、新申报人员需与已入选人员分开申报。

      2、新申报人员需与已入选人员分开填写《“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第一、二层次人员一览表》。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技科 包颜

联系电话:8217840 15304709985

电子邮箱:zhuanjike2009@163.com

 

    

O一二年三月一日

 

 

 

 

 

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

 

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直属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是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好这支队伍,对于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3]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通过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人选的培养和使用情况,加大对人选的培养、管理力度,促进人选不断提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为做好2012年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调整对象

此次考核调整对象时2010年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符合入选条件的新申报人选。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及被批准为人选后近几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等方面。

(二)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已争取到的科研项目名称、经费数额、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三)学术科技成果:包括已完成的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申请专利、成果获奖、社会经济效益、国家学术交流与作用等方面。

(四)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包括所领导的研究活动规模、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人才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情况及研究成员职务、职称晋升情况等)、外部协作关系等方面。

三、考核及调整要求

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由“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需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申报第二层次人选必须是已入选第三层次的人选。各盟市在申报第一、二层次人选的同时,必须按照《关于开展我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情况统计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344号)要求提交当地第三层次人员名单、基本情况。

第三层次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盟市人社部门和区直单位负责,在考核中要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结果使用

对经考核确认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第一、二层次人选,按照《管理办法》为其创造进修学习机会,并支持鼓励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出国考察,在各类专家选拔、职称评定以及人才开发基金的申请时要给予政策倾斜。各盟市、各单位也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和重点扶持。

对于新入选的优秀人才,要及时将其列入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不断充实队伍;对于业绩平平、无所作为或犯有错误已不具备人选条件的,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丧失或违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职以及有其他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人员,要取消其入选资格;对组织同意,跨地区、部门调动的,要及时将变动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其他事项

(一)过去已入选第二层次的人选,如今年龄超过45岁,且已不承担任何课题的,将不再作为人选进行申报。已调走、离岗、出国及长期外出学习的人员,取消其人选资格。

(二)对于新涌现出来的符合入选条件的优秀人才,在这次考核中可推荐申报。

(三)凡经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对第一、二层次人选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人员,在这次考核中要将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详细如实填写,已完成项目的,应提交完成报告。

各盟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对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并于2012331日前将考核资料和考核一览表连同报告(附带U盘)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人:高秀兰   包晓宇

联系电话:0471-6283951

 

 

附件1、2:   321人选考核登记表及“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第一、二层次人员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O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