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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4/2 9:57:28 点击数: 2061 次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呼伦贝尔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呼伦贝尔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2012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和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2]31号)文件要求,呼伦贝尔市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以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现就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作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社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要着眼于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促进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时间,继续实行继续教育“三挂钩”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继续教育成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创新能力水平的自觉行为。

    (一)认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工作部署,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重点,以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开展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知识和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

    (二)各旗市区,市直各单位、各直属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按照自治区要求,今年公共知识课程培训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教材征订工作请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教育基地与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办理。杜绝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合用一本教材的做法,切实做到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册,保证学习质量。专业知识的培训内容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继续教育基地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三)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2012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发[1996]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内人培字[1999]12号)要求,对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培训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要充分利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等现有继续教育资源,提高开发使用效率,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

   (一)积极依托自治区各类培养工程培养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12年,继续选派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自治区“511人才培养工程”到国外、国内培训;选拔推荐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入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21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三少”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在国家行政学院、自治区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班的组织推选工作,为我市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创造更多深造机会。

   (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重点提升我市农业科技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人才的创新能力,了解掌握农业技术推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农业科技前沿知识与技术,积极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工程高级研修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作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围绕实施“421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培养力度,继续以市人才开发基金资助各行业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赴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                  

   (四)深入开展我市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蒙语授课骨干教师和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所医技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蒙语授课教师和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所医技人员各80人左右。

   (五)加强继续教育管理者培训,全面提升继续教育管理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举办继续教育管理者和师资队伍培训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者和授课教师的政策理论和更新知识的培训,促进继续教育管理者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以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的同时,重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知识和综合素质。继续教育内容采取公共课、专业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共课要把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做为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公共课40学时分两年学完,专业课80学时分三年学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40课时的培训,确保知识层面的不断更新。专业课的培训内容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由各继续教育基地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培训教材由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

    三、审验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继续教育审验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以及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公共科目的学习情况进行审验。凡在2012年参加职称评审、考核评优及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到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办理继续教育审验手续,经审验后取得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方可参加评审、评优及聘任续聘。办理时间截止到201251,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的具体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内人培字[1998]7号)和《关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的补充的通知》(内人培字[1998]16号)的规定执行。凡在2012年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8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公共课32学时,专业课64学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的办法》(内人劳教字[1993]6号)文件要求,各种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等活动均不得以培训学时计算。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公共课12学时,专业课28学时)。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学时。

   四、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旗市区,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应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尽早部署,保证2012年我市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培训备案制度。各旗市区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在年底要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经申请批复后可组织培训,并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备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申请领取工作。各旗市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在征订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同时一并将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的数量上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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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hlbers.gov.cn/zwgk/xwzx/tzgg/2012/03/33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