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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7/3 9:32:41 点击数: 3951 次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为保证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的综合实力,切实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5)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9年9月组建的综合性高职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60.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0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元。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27人,在编教职工601人,其中专任教师380人,高级职称265人。

学院现有11个教学系部,设有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蒙医医疗与蒙药、药品生产技术、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工程造价等34个高职大专专业;18个“3+2”五年制大专专业和24个中专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解决重点专业教师短缺的实际问

题,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真诚欢迎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2016年度计划招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专任教师4人(护理2人、学前教育专业2人),详见《2016年度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表》

2016年度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职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本科

研究生

1

教师岗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护理学

护理学

本科学历的需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

教师岗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前教育(教育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动画、艺术设计、舞蹈学)专业

学前教育(教育学原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艺术设计、舞蹈、动画)专业


  四、应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 招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时间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高校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应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公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lbrzy.com)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外地应聘人员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可将报名表发送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zyrsc131@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主楼810办公室,现场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77377日。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及聘用岗位和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6年度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联系人:托老师、王老师,咨询电话:0470-228301422830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74日至78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请应聘人员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请在2017年7月8日下午17:00前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务必于201779日至711日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810领取准考证。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开考比例: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数,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汉文制卷,必须用汉文作答。

3、笔试时间:2017720日,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再进行加分,责任自负。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递补后未达到13专业测试比例的岗位,由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报名表》。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科、硕士、博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递补一次,并由人事处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八、专业测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按岗位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任教师专业测试按试讲方式,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法教态、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结构等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专业测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市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一并公布。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正当理由的应聘者写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适当延期。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70-2283088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470—2283014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