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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9/12 10:33:05 点击数: 25472 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呼人社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9年9月组建的集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9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高职专业,43个中职专业。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7名专业教师。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详情请阅读《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2)。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报考条件     

1.应聘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7日(不含)至2004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应聘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3),认真填写并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gkzp2022@163.com邮箱。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报名表》。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电子版;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电子版。

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岗”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2022年9月18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2022年9月19日17:00;

“项目人员”岗位应聘考生请在2022年9月19日下午17:00时后,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2022年9月25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2022年9月26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普通岗位应聘考生请在2022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后,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被核减或取消应聘岗位的应聘考生,请于2022年9月28日17:00时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招聘专业岗位、资格和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考生须对所提交个人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应聘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的应聘考生,如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如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3.资格初审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4.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1.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当场确认《笔试准考证》个人信息、应聘岗位等是否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须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考生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教师2岗位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笔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9.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和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应聘考生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4)应聘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查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7.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应聘考生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明确),但只能选择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教师2岗位须用蒙古语言作答。

4.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

5.应聘考生面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6.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6.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0-2283706  18848103999 包老师

0470-2283014 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098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主楼815室

附件:

1.《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项目人员岗位)

2.《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普通岗位)

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2日


附件1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项目人员岗位).xls

附件2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普通岗位).xls

附件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