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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7/23 15:50:48 点击数: 1450 次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来源:呼伦贝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佚名  已阅读次:162  发布日期:2013-7-16

 

呼人社办发〔201348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205号)转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715         

 

 

关于开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

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3205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厅直属各单位,自治区(盟市)高等医学院校,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办法,提高人才评价质量,建立适合自治区卫生专业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的精神,按照《关于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327) 的要求,从2013年起,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首先要通过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弄虚作假和异地报考。

(三)承担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的考点,必须是经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机对话考试机构;选派的系统管理员,必须是经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并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员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考试对象

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各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2013年拟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免试范围

(一)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主管部门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

(二)男19571231日前、女196212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

(三)蒙医学(含蒙医护理)、药学、计划生育专业的申报人员。

(四)符合《关于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中破格申报要求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其中从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查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申报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二)专业设置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设置,共设109个考试科目,详见《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报考者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档次相一致;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要与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对应;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要有护士执业证书。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在上表中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西医结合对应专业报考;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报考;申报评审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护理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医护理专业报考。

凡报考专业与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形式和合格标准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自治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点设置

根据各盟市报考人数等情况确定考点。

七、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对象按单位所属分为旗县区、盟市(直属属地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三类人员,申报人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择确认。经本人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生成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填写好联系方式并签名。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份。表内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按考试报名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盟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考务中心共设13个报名点。呼和浩特地区以外的区直单位直接到各盟市卫生局报名确认;区直驻呼单位直接到自治区卫生厅卫生考务中心报名确认。考生网报后,持所提交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再进行网上缴费。各报名点负责报考者的材料审核与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负责保存报考人员《报名表》原件及提交的材料。

八、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11-730

考点审核确认时间:712-82

网上缴费时间:86-815

打印准考证时间:912-927

考试时间:928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九、考试效用

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有效期截至201412月。

十、评审工作

申报2013年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中规定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同时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单。其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于103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盟市评审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直属单位评审材料报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蒙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

考试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试信用档案,取消当年成绩,两年内不得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

 

附件:1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doc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371         

 

附件1: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表).doc

 

 

 

 

 

 

 

 

 

 

 

 

 

 

 

 

附件1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编 码

执 业 类 别

心血管内科

001

临床

呼吸内科

002

临床

消化内科

003

临床

肾内科

004

临床

神经内科

005

临床

内分泌

006

临床

血液病

007

临床

传染病

008

临床

风湿病

009

临床

普通外科

011

临床

骨外科

012

临床

胸心外科

013

临床

神经外科

014

临床

泌尿外科

015

临床

烧伤外科

016

临床

整形外科

017

临床

小儿外科

018

临床

妇产科

019

临床

小儿内科

020

临床

口腔医学

021

口腔

口腔内科

022

口腔

口腔颌面外科

023

口腔

口腔修复

024

口腔

口腔正畸

025

口腔

眼科

026

临床

耳鼻喉(头颈外科)

027

临床

皮肤与性病

028

临床

肿瘤内科

029

临床

肿瘤外科

030

临床

放射肿瘤治疗学

031

临床

急诊医学(内科、外科)

032

临床

麻醉学

033

临床

病理学

034

临床

放射医学

035

临床

核医学

036

临床

超声医学

037

临床

康复医学

038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39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40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41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42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43

临床

临床营养

044

其他

护理学

047

执业护士

内科护理

048

执业护士

外科护理

049

执业护士

妇产科护理

050

执业护士

儿科护理

051

执业护士

病理学技术

052

其他

放射医学技术

053

其他

超声医学技术

054

其他

核医学技术

055

其他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56

其他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57

其他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58

其他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59

其他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60

其他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61

其他

卫生管理

062

其他

普通内科

063

临床

结核病

064

临床

老年医学

065

临床

职业病

066

临床

精神病

068

临床

全科医学

069

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70

其他

中医内科

071

中医

中医外科

072

中医

中医妇科

073

中医

中医儿科

074

中医

中医眼科

075

中医

中医骨伤科

076

中医

针灸科

077

中医

中医耳鼻喉科

078

中医

中医皮肤科

079

中医

中医肛肠科

080

中医

推拿科

081

中医

职业卫生

083

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

084

公共卫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

085

公共卫生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86

公共卫生

放射卫生

087

公共卫生

传染性疾病控制

088

公共卫生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89

公共卫生

寄生虫病控制

090

公共卫生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91

公共卫生

卫生毒理

092

公共卫生

妇女保健

093

公共卫生

儿童保健

094

公共卫生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5

其他

理化检验技术

096

其他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97

其他

病案信息技术

098

其他

口腔医学技术

099

其他

医学工程

100

其他

地方病控制

103

公共卫生          

消毒技术

108

其他

输血技术

109

其他

心电图技术

111

其他

脑电图技术

112

其他

全科医学(中医类)

113

其他

中医肿瘤学

114

其他

中西医结合内科

115

临床

中西医结合外科

116

临床

中西医结合妇科

117

临床

中西医结合儿科

118

临床

介入治疗

119

其他

重症医学

120

临床

中医护理

121

执业护士

 

注:1、以上专业均适用于正高级和副高级考试。

2、除“执业类别”标注为“其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要求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

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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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照片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出生日期

 

   

 

报考信息

报考级别

 

拟申报资格

 

现有技术资格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执业类别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报考专业

 

申报专业

 

教育情况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从业年限

 

单位所属

1类:旗县区

2类:盟市(直属属地单位)

3类:自治区(直属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考生本人签字                                     日期:             

 

1、   本表请登录www.21wecan.com在线填写。

2、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其中,“联系方式”为手填项。

3、   此表须考生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